这个人很懒。

饼每次都能get到我下笔时候想表现的点,就特别好,也许是因为虐点差不多吧?文评写得特别美好,感觉比原文要美hhhh

〇〇亨利贞:

半夜写文评@程式 ,文风都整个变了…
程老师说这是武林pa的时候,我心头一乐:什么?难道是被我的文评感动了,要写决战紫禁之巅了吗?看到最后的我只能说我还是太天真了,程老师就是程老师,先把我甜得飘飘忽忽然后一刀剁死了……我现在就是一地碎饼渣渣(试图把自己拼回去)。
其实看到题目的时候就已经想到了不会是he,看到最后安迷修被武林盟利用,看到他被迫放下剑,看到他的道义被摔在地上几乎一文不值,看到他一步一步踏着血朝雷狮走过去,看着他们最后结束在一片雷光之中。我都哭不出来,没什么好哭的,人生啊,江湖啊,造化啊……就是这么喜欢作弄人,只有一丝堵死在胸口的钝痛,生生地扯着心口神经。
想到当初看《鹧鸪天·送人》,幼安写着“今古恨,几千般,只应离合是悲欢?江头未是风波恶,别有人间行路难。”这话如今倒是字字说到了《断魂》里安迷修的身上,除了爱恨情仇生离死别,还有更多的,让你意料不到的,应付不了的东西等着你,人间这条路远比你这个初出茅庐的小侠客想象中难得多……安迷修当然预料不到自己会在沙漠遇见雷狮,也不过就是树下被砸了颗苹果的功夫,他怎么晓得一砸就是一辈子。缘分这东西玄乎得不得了,就好像这个小剑客抱着自己的宝贝剑出山的时候绝对想不到自己这辈子要和一个江湖正道口中的“十恶不赦之辈”纠缠不清。
这里真是太甜蜜了,看完结尾回来再看看前文,脑海中闪现过的满满的全是“人生若只如初见”。挺俗的一句诗,快被用烂了,可是实在是最真实的写照。如果我们还是沙漠初遇时候的你我,你应该是矜骄又得意,满身贵气,像个富家少爷,语气也放纵得紧,神采飞扬恣肆,正是五陵年少流星飒沓的年华,然后相识相处。我们可以谈一些无关紧要的,也可以谈一些人生理想。会有不屑会有摩擦会有碰撞,磕磕绊绊的走过来也挺浪漫,毕竟你从来想不到之后迎接自己的是什么。
那什么?还是那句用烂的话: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
看着雷狮说出那句“你这人,果然很有意思”时我心里咯噔一声,只想说一句孽缘。这几乎就是心动的前兆了,但你觉得一个家伙有趣的时候你大概已经无药可救了,就好像你觉得一个家伙可爱的时候,十有八九是爱上他了。这里还没爱上,也就吹了一个紧锣密鼓的号角,有什么将在之后的日子里如期而至。
看祭典的时光大概也就是最休闲的时候了,看到这里我才觉得雷狮也才是个少年,即将弱冠的岁数,猜他也是纨绔子弟,极爱繁华,好美婢,好精舍,好鲜衣,好醽醁,好华灯,好烟火,也好一个知己。横梁上的夜晚真是浪漫极了,火树银花玉碎落,鱼龙笙歌逐人来,真真是好时代,朝野多欢,遍九陌,太平箫鼓。从结尾处重又来看这个灯会,听着雷狮说那句“好看”,他瞧着安迷修的眼睛说,“好看”。自是好看。心上人,怎么不好看?又看一边,不由唏嘘,酒不醉人人自醉罢。雷狮直到安迷修有自己的道义,有自己的胸怀,他是两人中明了所有前因后果的人,他最清醒,也向来理智,可人到烟火下,瞧着安迷修的眼睛,还是说了句“好看”。
……
我写不动了,好伤心啊……
二刷真的是虐,又看到雷狮送了安迷修一块玉石。玉容易给人遐想,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又或者一段金玉良缘,又或者“我心悦你”。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我看雷总一带而过地说着“不是什么值钱东西,看到就买下来了”,简直欲盖弥彰,那又何必说一句“像你的眼睛”。这玩意可能真不值钱,最值钱的大概是那份心意,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你送他一块玉,不就等于说,“安迷修,我心悦你”吗?
料想那个傻子也不懂,所以你送得这么心安理得没有负担,也难怪你言辞放肆说着“像你的眼睛”,仗着安迷修不懂罢了,再加上到底情不自禁。
真叫人心疼。
此后玉被扔碎了,碎的除了玉总还有一些其他玩意,不说心,比如两人之间的关系。破镜难重圆,碎玉更是没法合拢到当初,碎了就是碎了。
要我说,剧情发展也没有超乎我的预料。程老师的伏笔一步一步埋得明确,条条线索都指向了结局,看着卡米尔出场,帕洛斯和佩利一一出场,最后身份暴露,双方骤然站上对立的立场。直到最后武林盟伪善的嘴脸暴露,安迷修进退两难,自己的道义被踩在地上狠狠碾压,自己的友人就要在眼前魂飞魄散。
拉回到前边,两人争执时。
“若是他真的能一人灭掉武林盟上百人,你一个人去送死又有什么意义?”雷狮的语气也激烈了起来,“你还能回来吗!”
“那便一去不回!”
那便一去不回,奔赴这场盛大的死亡,奔赴这场以命相交的爱情。也是造化弄人,质问者一去不回,回答者活到了最后。也不知安迷修回想起当初两人这段对话,又是种什么心态。
最后的最后,一切都归于平淡。等安迷修重新回去沙漠里,两人初遇的树下,现在已是一焦木,往昔的一切历历在目。他垂着头,落着泪,自言自语说着:“可是我想他活着。”
这时的安迷修肯定是明白了,当初的点点滴滴,雷狮一切举动的意图,还有自己的朦胧的晦涩的心情。可是人早就不在了。
他可以走过所有两人曾走过的路,回到两人曾停留的地方,他可以干一切两人曾经一块干的事情,穿越沙漠,或者饮酒,看烟火,买些糕点,看花灯和美女,坐在横梁上让夜色浸透自己的衣摆,捉两三只萤火虫,任由它们在自己身边飞。他还可以去雷王国看整片的海一样的流萤,漫山遍野的,将他淹没。
可是没用的,雷狮不在了。
欲买桂花同载酒,终不似,少年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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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还是发了,半夜看文看到心碎的我想要向大家干嚎一嗓子_(´ཀ`」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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