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人很懒。
感谢文评,我希望至少有些文字能打动人心。
“你一定做过很多梦。
“虽然梦迟早要醒,但也不要后悔。
“毕竟有好过没有。
“至少曾经做过。”
程老师的雷安太活,所以太让人难过。
看了开头心知不对但还是忍不住笑了出来。因为他们太过鲜活。
大学,熬夜,打游戏,和硕果仅存清醒的人。生活的气息扑面而来。忍不住叫人感叹一句真好。
青春真好。
您写雷狮出场。诶,富二代,帅,还是个学霸——妥的男神,难怪叫一堆小女孩心折。可男神在女孩子春心萌动时打起了瞌睡,得,稳了,搞基吧。
您写雷狮叫佩利起床,写他们插科打诨,写雷狮陪安迷修赶工,写他们的日常,然后写他们开始为以后为将来做起了打算。
陪着熬夜,帮忙做工,外套,还热乎的豆浆,还有期间堆积起来的所有好,叫有个人不按套路地,跟着雷狮一往无前,可以说已经把自己的未来压了一半在雷狮身上了。
——安迷修。
就这么下来吧,拖了两个四年。
期间他们这样吵吵闹闹,人家以为他们会分,可他们还在一起。
可安迷修和雷狮终究不是一路人。安迷修等着稳妥雷狮却在追逐“梦”。
所以他们不会是一路人。
所有人,包括雷狮以为他们还会一起时。他们散了。
您写他们老了,写他们被岁月磨打轮廓,我却止不住想起您曾经写的。
“安迷修看着雷狮的脸,突然发觉,不管过了多少岁月,他总是那个少年。
“那么张扬,那么不知天高地厚。
“光凭一腔热血,一身骄傲,就能无所畏惧。
“就能至死不渝。”
桀骜棱角收进骨血里,可那双眼睛啊,依旧。
——他们指不定死了,还能凭那双眼睛认一次,然后再谈一次恋爱。
这样结局其实挺好,那么多个年来了,傻逼就傻逼,傻逼就傻逼吧。
纵使然,一腔热血喂了狗,大好风华风里散。反正这两人,总归是不后悔相逢一场的。
挺好。
谢谢您又扎穿我们的心T T @程式